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敖汉旗湘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高氯酸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信息公示 |
| 发布单位:赤峰市环保局 |
承办科室:监督管理科 |
联系电话:8882469 |
发布日期:2008.3.3 |
| 基本信息 |
项目名称 |
敖汉旗湘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高氯酸钾项目 |
| 建设单位 |
敖汉旗湘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
| 环评单位 |
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|
| 建设地点 |
敖汉旗古鲁板蒿乡 |
受理日期:2008.2 |
| 项目简介 |
高氯酸钾是一种性能稳定的无机氧化剂,主要用于烟花爆竹、安全火柴、炸药的制造以及气象火箭、医药、试剂和民用引火煤的生产。市场前景良好。
湘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在敖汉旗古鲁板蒿乡、古鲁板蒿村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高氯酸钾项目。
湘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氯化钠一次电解制氯酸钠,氯酸钠二次电解制高氯酸钠,高氯酸钠和氯化钾复分解制高氯酸钾。一级电解采用钌钛阳极,氯酸钠结晶采用真空结晶,二级电解采用二氧化铅阳极。整体工艺电流效率高,过程简单、副反应少,电耗较低。
高氯酸钾生产在电解过程中产生含氯气的氢气,为工程主要污染源,工艺废气可能对厂区周围的植物正常生长产生一定影响;本工程苏青氯酸盐公司采取吸收塔吸收工艺废气中的氯气,在塔中采用盐水和氢氧化钠两级吸收,正常情况下,去除率在99.8%以上,可以保证氯气达标排放。对所有槽、罐的废气进行集中处理,采用洗涤塔洗涤后达标排放,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。
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全部重复利用,循环冷却水部分外排,项目区无地表水体,采用土地处理的方法处理全厂污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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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环评结论 |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40号令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本)》中有关化工行业的条款,本项目属于允许类。
经预测本项目严格按照设计的污染防治措施,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,正常生产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,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恶化。
发生环境风险事故,排放的含有氯气的废气对厂区周围200-500米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大。
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从厂界起计算500m,在此范围内不应规划和建设居住区。
本项目选址北面50米有经济作物桑树园200亩,东、西两侧为防护林,南侧为苗圃,项目的建设可能影响周围植物的长势并使桑叶失去养蚕的价值,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植被尤其是桑园生产经营极为不利,环境风险极大。如果桑园不做为经济作物,改变性质或做其它用途,那么项目的选址合理,否则在植物生长季节本项目应停产。 在稳妥解决项目周围植被损害问题的前提下,项目是可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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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反馈意见 |
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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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渠道 |
信函请寄至:赤峰市钢铁西街赤峰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收(邮编:024000) |
| 截止日期 |
本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(信函以邮戳为准) |
| 其他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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